三维激光扫描仪出口欧盟CE认证涉及多项指令和复杂流程。以下是详细说明:
一、适用核心指令
三维激光扫描仪作为激光类电子设备,需同时满足以下欧盟指令要求:
机械指令 (MD) 2006/42/EC — 针对机械安全,要求设备在设计和结构上符合安全与健康规定,必须进行风险评估
并确保符合安全标准。
低电压指令 (LVD) 2014/35/EU — 适用于额定电压在50V至1000V交流或75V至1500V直流之间的电气设备,保障
电气安全。
电磁兼容指令 (EMC) 2014/30/EU — 确保设备在电磁环境下正常运行,不会对其他设备或人员造成干扰或危害。
激光安全标准 EN 60825-1 — 对激光产品进行安全分类(Class 1至Class 4),规定相应的防护措施和警告标识要求。
RoHS指令 2011/65/EU — 限制电气电子设备中铅、汞等有害物质的使用。
二、关键认证流程
认证流程分为七个主要阶段:
首先是产品分类与指令判定,确认产品适用的具体指令组合。然后是技术文件准备,这是产品的"技术护照",必须保
存至少10年,包括产品图纸(电路图、PCB布局、结构爆炸图)、关键元器件CE证书清单、基于EN ISO 12100的风
险评估报告,以及欧盟官方语言版本的用户手册。
接下来是样品测试,通常需要准备2-3台量产状态样机,工业机型需包含安全防护装置样机。测试内容包括激光安全等
级分类、电气安全测试(依据EN 60204-1)和EMC测试。
之后进行风险评估,由公告机构(Notified Body)对高风险设备进行型式检验。通过审核后,制造商需签署符合性声
明 (DoC),这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,声明产品符合适用的欧洲要求。最后在产品上加贴CE标志,标志必须永久性标注
于产品铭牌。
三、激光安全核心要求
根据EN 60825-1标准,三维激光扫描仪通常使用Class 3R或Class 3B类激光:
Class 3R类激光(可见光功率≤5mW)要求避免直视光束并设置警告标识。Class 3B类激光(中功率)则必须配备互锁
装置,在意外暴露时自动切断激光。
必备安全措施包括:防护外壳和光路封闭等工程控制、响应时间不超过0.5秒的急停装置、黄底黑图案的激光警告三角标
识,以及详细记录波长、输出功率、脉冲特性等参数的技术文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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