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两项标准的关系与检测定位
GB/T 41265-2022《可穿戴设备的光辐射安全要求》是安全要求标准,解决"合格判据是什么",规定各类可穿戴设备的光辐射限值、危害等级分类及管理要求;GB/T 42750-2023《可穿戴设备的光辐射安全测量方法》是测量方法标准,解决"怎么测",规定测试设备、布置、条件与数据处理流程。实际检测中两者必须配套使用——按 42750 的方法完成测量,再依据 41265 的限值进行判定。
AR 眼镜在这两项标准中属于"眼戴设备"类别,且因显示面紧贴人眼、单次佩戴时间长、光源经波导系统直达视网膜,是重点管控对象。检测对象覆盖显示屏(Micro LED/OLED/LCoS 等)、波导镜片出射端,以及眼动追踪红外补光、摄像头补光等辅助光源。
二、主要检测项目
视网膜蓝光危害:波长范围 300~700 nm,测量光谱辐亮度并按蓝光加权函数计算。这是 AR 眼镜最核心、最易超标的项目,直接决定视网膜蓝光危害等级(豁免类或 1~3 类)。
视网膜热危害:波长范围 380~1400 nm,测量光谱辐亮度并同步确定表观光源尺寸(对向角)。AR 眼镜虚拟图像多呈准直或远距离成像,表观尺寸的计算直接影响判定结果。
眼睛红外辐射危害:波长范围 780~1400 nm,测量眼球位置的辐照度,评估近红外辐射的热损伤风险。
角膜/结膜紫外危害:波长范围 200~400 nm,测量眼表处的光谱辐照度。
晶状体近紫外危害:波长范围 315~400 nm,测量光谱辐照度,评估长期佩戴的累积风险。
三、危害等级与判定依据
依据 GB/T 41265,按测量结果将设备划分为豁免类(无危害)及1 类、2 类、3 类(风险逐级升高)。眼戴设备通常要求达到豁免类或 1 类;若超过限值,标准还规定了相应的管理要求,如警告标识、使用时长限制说明等。判定需综合考虑波长加权、曝辐时间(通常按日常连续佩戴场景取值)以及表观光源尺寸修正。
四、测量条件要求
环境条件:实验在暗室中进行,环境光照度低于 0.1 lx,测量面与设备表面反射比不大于 10%;大气条件为温度 25℃±3℃、相对湿度不大于 65%、大气压力 86~106 kPa。
设备工作状态:供电电流或电压与额定值偏差不超过 0.2%;设备须调至最大光辐射输出状态(最大亮度、白色全屏画面等最不利工况),有调光功能的需覆盖所有档位取最大值;按预期使用姿态固定设备。
测量距离与位置:以产品说明书规定的预期使用状态对应的最小距离作为评估距离;辐照度测量接收器设置于角膜顶点位置,辐亮度测量对应视网膜共轭位置。
五、检测流程
流程依次为:产品技术资料审查(光源类型、显示参数、辅助光源清单、使用说明)→ 确定最差工况并预调设备 → 暗室中布置光纤光谱仪、辐亮度接收器、成像亮度计等测量系统 → 按各危害项目分别扫描测量 → 结合表观光源尺寸与曝辐时间计算加权值 → 依据 GB/T 41265 判定危害类别 → 出具带有 CMA/CNAS 资质的检测报告。
联系电话:1992542152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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