随着全球节水意识的提升,美国对卫浴产品的用水效率提出了严格要求。花洒(淋浴喷头)作为家庭日常用水的重要器具,若计划出口至美国市场,必须满足联邦及部分州级能效法规,其中最为关键的是美国能源部(DOE)制定的联邦能效标准以及加利福尼亚州能源委员会(CEC)的附加要求。

一、花洒出口美国的基本合规要求
在美国,花洒属于受监管的“用水器具”(Water-Using Fixture),其性能需符合《能源政策法案》(Energy Policy Act of 1992)及后续修订案的规定。自1994年起,联邦法律强制要求所有在美国销售的花洒最大流量不得超过2.5加仑/分钟(gpm,约9.5升/分钟)@ 80 psi水压。
此外,部分州(尤其是加州)设定了更严格的限值,企业需同时满足联邦和目标州的法规。
二、DOE认证标准与要求
美国能源部(DOE)依据10 CFR Part 430法规对花洒实施能效管理。根据最新规定(2023年生效),花洒被归类为“淋浴喷头”
(Showerheads),其核心要求如下:
最大流量限制:≤ 2.0 gpm(约7.6 L/min)@ 80 psi(此前为2.5 gpm,新规已于2023年7月正式实施);
测试方法:必须按照附录 S(Appendix S to Subpart B of Part 430)规定的测试程序进行流量测定;
标识要求:产品本体或包装须清晰标注最大流量值(如“2.0 gpm max”);
备案义务:制造商或进口商需在DOE的 Compliance Certification Management System (CCMS) 平台提交产品信息、测试报告及合规声明,并获得唯一认证编号。
值得注意的是,DOE不直接颁发“认证证书”,而是通过备案审核机制确认合规性。企业需确保测试由具备ISO/IEC 17025资质的实验室完成。
三、CEC认证标准与要求
加利福尼亚州能源委员会(CEC)对花洒的要求严于联邦标准。根据CEC Title 20法规(Appliance Efficiency Regulations):
最大流量限制:≤ 1.8 gpm(约6.8 L/min)@ 80 psi;
适用范围:凡在加州销售、安装或推广的花洒均须符合;
注册要求:产品必须在CEC MAEDBS(Modernized Appliance Efficiency Database System)数据库中注册,提交包括测试报告、产品照片、技术参数等资料;
标签要求:部分产品需加贴CEC能效标签。
CEC对测试方法同样引用联邦附录S,但限值更严,且执行力度强,违规产品可能被下架或罚款。
四、DOE和CEC认证流程对比
DOE认证流程:
产品测试:委托认可实验室按Appendix S进行流量测试;
资料准备:整理技术规格、测试报告、制造商信息;
在线备案:登录DOE CCMS系统创建账户,提交合规声明;
审核与公示:DOE审核资料(通常无现场审查),通过后产品信息公示于官网;
持续合规:保留测试记录至少两年,应对DOE抽查。
CEC认证流程:
产品测试:同样依据Appendix S,但需满足1.8 gpm限值;
MAEDBS注册:在CEC指定平台创建制造商账户;
提交申请:上传测试报告、产品图片、说明书等;
审核与入库:CEC审核资料,通过后产品列入合规数据库;
市场监督:CEC定期抽检市售产品,确保持续合规。
五、DOE和CEC认证周期与时效
DOE认证:资料齐全情况下,备案审核通常需 2周。整个流程(含测试)约 3–4周;
CEC认证:资料齐全情况下,一般为10个工作日,若资料有误可能延长。整体周期约2周;
有效期:两项认证均无固定有效期,但若产品设计变更(如内部结构、流量调节机制),需重新测试并更新备案。
对于计划进入美国市场的花洒制造商而言,DOE与CEC认证不仅是法律门槛,更是产品竞争力的体现。尤其在加州等环保政策领先的地区,低流量、高舒适度的节水花洒更受消费者青睐。建议企业在产品设计初期即融入合规考量,选择有经验的第三方检测认证机构合作,以高效、准确地完成认证流程,顺利开拓北美市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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