AS/NZS IEC 60825.1:2014 是澳洲/新西兰对激光产品的强制性安全标准,所有进入该市场的激光设备
(波长 180 nm-1 mm)都必须按下列流程完成测试、分类与符合性评定。
一、测试目的
测量激光辐射量值,验证其是否低于对应类别的 AEL(可达发射极限)。
确认防护措施与标记满足最低要求。
给出明确的激光安全类别(Class 1、1M、2、2M、3R、3B、4 等),作为后续销售、用户防护与监管的依据。
二、核心测试项目
1. 激光参数测量
输出平均功率/峰值功率
波长或波长范围
光束直径、发散角、脉冲宽度与重复频率(脉冲产品)
2. 辐射量值测量
辐照度(W m⁻²)
辐亮度(W m⁻² sr⁻¹)
对向角与测量孔径:7 mm(人眼瞳孔)、50 mm(皮肤)等标准孔径
3. 危害评估与 AEL 比对
按 200-3 000 nm 分段计算:
紫外危害(200-400 nm)
视网膜蓝光危害(300-700 nm)
视网膜热危害(380-1 400 nm)
红外眼危害(780-3 000 nm)
皮肤热危害(380-3 000 nm)
4. 测试条件
正常条件(NC):设备在额定状态下运行
合理可预见的单一故障条件(SFC):关键元件短路/开路、冷却失效、光阑脱落等
测量距离:通常 200 mm、100 mm、70 mm 或用户说明书给出的最近可达距离
评估角度:0° 与 极限对向角 αmin/αmax,必要时用双筒或望远镜附加条件 1/2/3 判定
5. 防护措施审查
光阑、互锁、钥匙开关、遥控联锁、衰减罩等有效性
警告标识/标签内容、尺寸、颜色与耐久性
用户说明书必须给出类别、波长、功率、光束方向、防护要求及“勿直视光束”等警示
三、结果评定流程
按测量结果选出最严苛危害值 → 对应表 6/表 8 AEL → 确定类别。
若 NC 与 SFC 任一条件下超标,则取更高类别;若超 Class 4 上限,仍归为 Class 4 但需额外工程/管理控制。
超标产品需整改后复测,直至满足目标类别。
四、典型测试配置(示例)
7 mm 孔径、200 mm 距离、0° 方向 → 判定 Class 1 是否满足
50 mm 孔径、70 mm 距离 → 判定皮肤热限值
双筒镜 50 mm、条件 1 → 判定 1M/2M 是否可维持
五、报告与认证
出具符合 IEC 60825-1 与 AS/NZS 60825.1 双标识的 CB 测试报告与证书,可直接申请 RCM 注册。
报告需包含:测量条件、原始数据、AEL 比对表、类别结论、标签照片、故障试验记录。
通过上述测试与评估,企业即可确认激光产品类别,完成澳洲/新西兰市场合规准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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